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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法学系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方案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5-04-28  浏览:


根据《威客电竞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要求,为树立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,鼓励全院学生刻苦学习、全面发展、成人成才,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结合我系实际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及比例

(一)评选条件

1.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,自觉维护祖国统一。

2.有较强的是非观念和原则性,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,参加学院、院(系、部)组织各项活动。

3.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。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,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
4.明礼诚信,遵守社会公德,积极参加公益劳动,自觉维护教室、宿舍等场所的公共秩序。

5.团结友善,乐于助人,与老师、同学关系融洽,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。

6.勤俭自强,不畏艰难,有克服困难、力争上游的毅力和精神。

7.学习刻苦,各科成绩优异,无重修记录,体育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,修满课外学分,且受就业单位欢迎的毕业生。

(二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生

1.获得1次及以上包括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;且获得1次学院奖学金;

2.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竞赛1次一等奖、2次二等奖或3次三等奖;

3.已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;

4.大学期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;

5.参加“三支一扶”“西部计划”等基层就业、西部专项计划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。

6.为我系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者。

(三)评选比例

我系2025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%以内。

二、评选流程

1.以班为单位,在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下,辅导员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,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,报本院(系、部)审核。

2.我系对各班上报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,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确定本院(系、部)的优秀毕业生,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。公示期满后,将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。

3.学院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。

三、名额划分

法学5211

法学5212

金融5211

国贸5211

国贸S5231

金融S5231

4

6

4

2

2

2


经济与法学系

2025年4月28日